金属打包机的安全操作规程,要遵循“四交”、“四查”、“十不准”,来确保安全生产。 四交:交生产记录;交文明生产;交工器具;交设备运行记录。 四查:查机器运转是不是正常;查电器控制、机电限位是否正常;查油箱油位、油路、阀门、仪表压力是否正常;查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。 十不准: 1、初压在越位时,终压不准启动; 2、机器运转时操作台前不准站人,机器上不准坐人,堆场不影响操作工视线和人身安全; 3、箱盖没锁紧,不准启动初压; 4、没有完成四查不准盲目投料生产,每天操作前先要进行空机试车; 5、不清除出包口积屑,人不离包箱不准启闭箱盖; 6、投料过程中不准混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,一定要严禁投入易燃易爆物品、密封容器(如摩丝罐)等。投料要适中,一次投料在60至100公斤左右; 7、没有经过检修工和电工的同意,不准调节机械运转方位和压力,不准拆修总成机件; 8、在发生事故时,不准变动事故现场,应该立即报告领导,并且积极组织事故抢救。 9、松包、散包、不符合规格的包件,不准再压; 10、操作过程中,发现机械有异响和漏油、泵、阀、压力表不正常时,不准继续运转,立即停机检查修理; |